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发起设立的“建信财富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已经于2011年8月5日正式成立。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及信托计划实际运作情况,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最大利益,受托人现就A类(2017-10债券类)信托受益权强制赎回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受托人决定于A类(2017-10债券类)信托受益权的下一开放日,即2019年2月16日,对信托计划项下全部A类(2017-10债券类)信托受益权进行强制赎回,A类(2017-10债券类)信托受益权持有人于2019年2月16日退出信托计划。
二、受托人将于自2019年2月16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各A类(2017-10债券类)信托受益权持有人支付赎回资金至其信托利益分配帐户。
三、受托人向各A类(2017-10债券类)信托受益权持有人支付的赎回资金=赎回信托单位对应的信托本金[即受益人所持有的A类(2017-10债券类)信托受益权对应的信托本金)]×(1+4.8%×当期信托利益核算期天数÷365)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