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设立的“建信信托-长春龙翔集团应收账款流动化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本信托计划”)总规模13亿元(大写:拾叁亿元整)。本信托计划首期13亿元(大写:拾叁亿元整)于2016年11月20日完成募集并公告成立。
根据《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及相关合同文本的约定,本公司在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账号:8113601411200081211。
根据信托文件相关约定及信托计划实际运行情况,本信托计划已于2020年11月23日到期清算。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在信托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托收益分配工作,并将本金和相应信托收益分配至各受益人账户,请受益人注意查收账户内的资金。
特此公告。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